浙江、山东、湖北、山西多省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检查

来源:2020-06-17

2020年6月13日16时40分左右,G15沈海高速温岭大溪段发生槽罐车爆炸事故。截至2020年6月15日7时许,事故共造成20人死亡。各医院在全力救治伤员,其中伤势较重人员24人,生命体征平稳。现场大规模搜救工作已基本结束,后续搜救及各项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浙江

2020年6月14日,浙江省召开全省危化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紧急工作会议。副省长刘小涛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系统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突击检查、重拳出击、铁腕整治,迅速开展危化品运输行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查找薄弱环节,严防再次发生此类事故。

浙江省作为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大省,危化品运输安全面临严峻考验。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以“三个地”和“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坚决打赢危化品运输安全攻坚战,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对全省所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港口码头、港内储罐、危货运输车辆、船舶以及从业人员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检查,确保不漏一家企业、不漏一辆车辆、不漏一个驾驶员。集中力量开展危化品源头充装、常压罐车运输管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将风险和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山东

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6月14日发布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山东全省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检查。

山东省是化工大省,化学工业是全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通过道路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大、线路长。截至去年底,山东全省拥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770家、运输车辆3.4万多辆(其中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330多辆),加上异地运营车辆,高峰时每天有6万多辆在省内道路行驶,移动的安全风险居高不下,安全管理稍有疏忽,这些车辆就会成为“运动中的不定时炸弹”。各市、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开展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针对沈海高速浙江台州温岭液化气槽罐车爆炸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检查。

检查要突出对运输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化学品,特别是运输液化气等液态烃车辆及其罐体的安全检查;

突出对通过人员密集区域的道路通行路况、车辆行驶速度,以及限行和禁行线路、区域及时段的检查;

突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实施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行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违规通行和风险外溢。

同时,各市、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全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作为整治重点,全面加强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专用停车场。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必须从源头防范抓起,利用信息化技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人员、装卸作业、道路行驶、临时停放、罐体清洗、交通安全等环节进行系统治理,构建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实现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综合研判和全过程管控。山东省要求,今年6月底前,各市的示范县(市、区)要完成相关示范建设任务,今年年底前,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日照、滨州6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重点市以及27个重点县,都要全面建成和运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其他市、县(市、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要求。

湖北

为深刻吸取浙江台州“6·13”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做好湖北省道路危化品运输安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道路危化品运输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企业数量多,危险化学品运输量大,加之湖北省地处中部,交通便利,本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过境车辆流量大,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运输企业(业主)要深刻吸取浙江台州“6·13”槽罐车爆炸事故惨痛教训,提高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的“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层层落实安全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责任

一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加强人员培训,加强运输工具安全性能检测和维护,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加强对车辆行驶过程的监控管理,教育、督导驾驶员、押运员严格遵守交通运输安全规定,确保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人、车、物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装卸过程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核准制度,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进行装载作业,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书面告知承运人相关注意事项;车辆离开前,要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安全运输和应急处置知识的岗前再培训再教育。

二是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

根据“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健全完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杜绝证照不全车辆出入站,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装载作业,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充装、卸载过程的检查频次和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违章作业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强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公安机关要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划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并设置明显标志,严格管控。加大道路交通路面执法管控力度,从严查处危化品运输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的监管,督促有关检测检验机构严把压力容器检验关。各地各部门要督促各方压实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推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推动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切实保障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形势。

三、迅速行动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

各地及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做到有实施方案、有整治重点、有目标效果。要深入分析浙江台州“6·13”槽罐车爆炸事故原因,全面查找本地本部门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运输车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和事故警示教育,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切实消除重大隐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章行为,净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准备,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实战演练,有效防控各类危化品运输事故的发生。

山西

为深刻汲取浙江温岭“6·13”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山西省迅速采取措施,全面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6个工作组将进行为期半个月的督导检查。这是6月14日从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传来的消息。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安监处(应急办公室)表示,交通运输厅迅速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部署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坚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总要求,严格落实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压实压紧层级安全责任,坚守红线、守住底线,确保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下发通知要求,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切实做好车辆技术状况的维护和检测,严格执行“五不承运、五不出车”制度,切实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专用车辆资格资质管理,并加强对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控。

据介绍,高速公路服务区将继续严格落实危化品车辆停放区和危化品车辆停车场站的安全管理,严禁危化品车辆违规停放。交通系统相关部门将加强与公安交警、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依法加强托运、充装、运输车辆及容器检验、道路运行等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危化品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管理体系,有效保障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

在全面排查过程中,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将一律按规定予以上限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依法查处、上限处罚,并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并监督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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